热门搜索: RoHS检测  检测标准  成分分析  食品检测  黄曲霉毒素B1检测  茶叶检测 
180-0757-5487

GB 4789.2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检测标准

日期:2019-09-11 浏览:3790
内容简介: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菌落总数( Aerobic plate count)的测定方法。

1.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菌落总数( Aerobic plate count)的测定方法。

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菌落总数的测定

2.术语和定义

菌落总数 aerobic plate count

食品检样经过处理,在一定条件下(如培养基、培养温度和培养时间等)培养后,所得每g(mL)检样中形成的微生物菌落总数。

3.设备和材料

除微生物实验室常规灭菌及培养设备外,其他设备和材料如下:

3.1 恒温培养箱:36℃±1℃,30℃±1℃

3.2 冰箱:2℃~5℃

3.3 恒温水浴箱:46℃±1℃。

3.4 天平:感量为0.1g。

3.5 均质器。

3.6 振荡器。

3.7 无菌吸管:1mL(具0.01mL刻度)、10mL(具0.1mL刻度)或微量移液器及吸头。

3.8 无菌锥形瓶:容量250mL、500mI。

3.9 无菌培养皿:直径90mm。

3.10 pH计或pH比色管或精密pH试纸。

3.11 放大镜或/和菌落计数器。

4.培养基和试剂

4.1 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:见A.1。

4.2 磷酸盐缓冲液:见A.2。

4.3 无菌生理盐水:见A.3。

5.检验程序

菌落总数的检验程序见图1

图一 菌落总数的检验程序

6.操作步骤

6.1 样品的稀释

6.1. 1 固体和半固体样品:称取25g样品置盛有225mL磷酸盐缓冲液或生理盐水的无菌均质杯内,8000r/min~10000r/min均质1min~2min,或放入盛有225mL稀释液的无菌均质袋中,用拍击式均质器拍打1min~2min,制成1:10的样品匀液。

6.1.2 液体样品:以无菌吸管吸取25mL样品置盛有225mL磷酸盐缓冲液或生理盐水的无菌锥形瓶(瓶内预置适当数量的无菌玻璃珠)中,充分混匀,制成1:10的样品匀液。

6.1.3 用lmL无菌吸管或微量移液器吸取Ⅰ:10样品匀液ⅠmL,沿管壁缓慢注于盛有9mL稀释液的无菌试管中(注意吸管或吸头尖端不要触及稀释液面),振摇试管或换用1支无菌吸管反复吹打使其混合均匀,制成1:100的样品匀液。

6.1.4 按6.1.3操作,制备10倍系列稀释样品匀液。每递增稀释一次,换用1次1mL无菌吸管或吸头。

6.1.5 根据对样品污染状况的估计,选择2个~3个适宜稀释度的样品匀液(液体样品可包括原液),在进行10倍递增稀释时,吸取1mL样品匀液于无菌平皿内,每个稀释度做两个平皿。同时,分别吸取1mL空白稀释液加入两个无菌平皿内作空白对照。

6.1.6 及时将15mL~20mL冷却至46℃的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(可放置于46℃±1℃恒温水浴箱中保温)倾注平皿,并转动平皿使其混合均匀。

6.2 培养

6.2.1 待琼脂凝固后,将平板翻转,36℃±1培养48h±2h。水产品30℃±1℃培养72h±3h。

6.2.2 如果样品中可能含有在琼脂培养基表面弥漫生长的菌落时,可在凝固后的琼脂表面覆盖一薄层琼脂培养基(约4mL),凝固后翻转平板,按6.2.1条件进行培养。

6.3 菌落计数

6.3.1 可用肉眼观察,必要时用放大镜或菌落计数器,记录稀释倍数和相应的菌落数量。菌落计数以菌落形成单位( colony- forming units,CFU)表示。

6.3.2 选取菌落数在30CFU~300CFU之间、无蔓延菌落生长的平板计数菌落总数。低于30CFU的平板记录具体菌落数,大于300CFU的可记录为多不可计。每个稀释度的菌落数应采用两个平板的平均数。

6.3.3 其中一个平板有较大片状菌落生长时,则不宜采用,而应以无片状菌落生长的平板作为该稀释度的菌落数;若片状菌落不到平板的一半,而其余一半中菌落分布又很均匀,即可计算半个平板后乘以2,代表一个平板菌落数。

6.3.4 当平板上出现菌落间无明显界线的链状生长时,则将每条单链作为一个菌落计数。

7.结果与报告

7.1 菌落总数的计算方法

7.1.1 若只有一个稀释度平板上的菌落数在适宜计数范围内,计算两个平板菌落数的平均值,再将平均值乘以相应稀释倍数,作为每g(mL)样品中菌落总数结果。

7.1.2 若有两个连续稀释度的平板菌落数在适宜计数范围内时,按式(1)计算:

更多标准内容点击以下链接获取标准全文:

下载地址:《GB 4789.2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

 
标签: 检测标准
 
 
分享到:
  • 微信扫一扫分享

0 0 举报

版权与免责声明:

本网凡没有注明"来源:质检天下"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

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联系客服人员进行修改或删除,自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默认质检天下网有权进行转载。

 
更多>同类新闻资讯
相关评论
发表评论

相关产品检测
推荐检测专题
推荐检测公司
推荐检测服务
推荐检测资讯
检测平台  |  网站地图  |  粤ICP备17073470号
客服热线
180-2493-3539
180-0757-5487
周一至周五
9:00~17:00
微信客服
周工微信二维码 梁工微信二维码